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185号
根据权利人谭小华(户)申请,位于大英县象山镇观桃村的1宗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已灭失。拟将该1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集用(2015)第62964号 |
谭小华 | 宅基地使用权 | 大英县象山镇观桃村3组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185号 根据权利人谭小华(户)申请,位于大英县象山镇观桃村的1宗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已灭失。拟将该1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