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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和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的通知

2023-11-21 09:32|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5| 评论: 0|来自: 玉峰镇

摘要: {"原始ID":"9a6771d2ce2068dbc5602d8b4e2518c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发布者":"玉峰镇","文件编号":"大玉府发〔2023〕65号","附件":[]}


 

大玉府发〔2023〕65号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和村级农业

社会化服务协办员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县镇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大农领办2023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大英县玉峰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

一、设立大英县玉峰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

大英县玉峰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设在大英县玉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大英县玉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大英县玉峰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站长,其成员组成如下。

站长:赵  刚

成员:曾成钢  刘  逸  张添泰  卢润莲  罗治林

二、大英县玉峰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职能职责

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是辖区范围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组织者、实施者,联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和服务主体与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其主要职责为:

1.统筹区域内服务资源,协调各行政村服务需求;

2.指导培训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

3.配合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4.指导和监督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项目实施;

5.结合本区域内实际,制定和提供综合性服务解决方案;

6.协调解决服务纠纷等;

7.完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大英县玉峰镇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及其职能职责

各村从村“两委”成员中选拔1名干部兼任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负责本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是各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具体经办人员,也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具体需求方和服务方的组织联络者、代办员、监督者,其主要职责为:

1.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农户参与;

2.收集整合农户需求,反馈服务效果;

3.农业社会化服务事务市场联络或代办;

4.协调解决服务纠纷等;

5.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项目实施、监督、验收;

6.完成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安排的其他事项。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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