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县供销社12 1 0.00 101.0016县热线办1211 0.75 0.10.8517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1211 0.75 00.75 注:一条信息由多个单位联合供稿的,按贡献大小分配分值。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委绩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