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的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大卫公当罚〔2023〕69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 (自然人) | 大英县蓬莱镇新东方理发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 510923600042747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张济正 | |
违 法 事 实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
行政处罚依据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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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