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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五届六次党代表第5号意见建设办理情况的复函

2020-9-25 11:0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787abffe282a49e2875708d8e20f6e8f","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

 蒋明、熊安国、陈文波、聂书平、徐琳、龙建军、张建国、王进、胡世永、徐建国、唐金声、白辉祥、蒋敏、冷文江、田东平、钱金洪、唐平国、魏厚英、徐永、张华代表:

你们在县五届六次党代会上提出的《治理城乡违章搭建,规范电力施工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城乡违章搭建,规范电力施工行为”的几点建议,为我县违法建设及不规范电力施工行为治理拓宽了思路,具有很强的借鉴指导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按照住建部关于违章建设治理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各镇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减陈量,控新增”目标,坚持“露头就打,一见就拆”原则,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针对明确规范标准方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防漏为主、分类查处、分批处置、逐步递减”原则,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房屋修缮及屋面防水处理实际,形成了城区平屋面改建坡屋面的审查流程和改建方案,对屋面改造标准、改造样式、颜色、高度、材质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各镇将结合辖区实际,参照审查流程和改建方案执行。

(二)在建立部门联动方面。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县综合执法局组织各镇、相关部门对城乡违章建设行为预防和查处工作进行了讨论。初步建立起违建认定、信息通报、违建信息抄告、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及时查处等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对城乡违章建设行为预防和查处工作责任。

(三)在建立巡查监管方面。执法、住建、街道办、各镇等相关部门结合实际,以城市管理网格化监管为基础,配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坚决从源头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四)在违法建设处置方面。在控新增方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采取及时制止、劝拆、下发整改通知、函告不动产权部门、立案查处等措施遏制新增违法搭建。今年以来,已制止拆除新增违建26处760㎡;在减陈量方面,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分类处置”的原则,实施部门联动,协调自规局、住建局、公安局、街道办等部门,全力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处罚、善后等工作。今年以来,已拆除死海风情街、轻化小区等6处存量违建3200余㎡。一批有严重安全隐患、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得到治理。

(五)在规范电力施工方面。一是规范施工行为,组织经信、发改、住建、水电气通讯公司等部门召开工作会,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规范打围、及时清理施工后残留物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巡逻监管,对水电气通讯、市政施工等部门未经审批擅自开挖、不文明施工、不规范打围作业、不及时清理施工后残留物等行为进行监管,对施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查处。

二、违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民法治意识淡薄,违法建设大多占用公共绿地搭建车棚、车库扩建或楼顶搭建改建房等,违建当事人法治意识淡薄,因违法建设拆除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在治理过程中一些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甚至阻扰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查处程序严周期长,惩戒作用不明显。对于陈量违建,按法定程序一般要经过受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和组织强制拆除等阶段,由于要考虑强制拆除可能造成的社会不和谐因素以及法律规定给违法当事人留出足够的法律救济渠道和时间,处置期限长,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三)源头管控不够到位,巡查发现机制不够健全。违建治理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物管服务、社区监管没有真正建立巡查发现机制,在发现、制止、劝阻、报告等没有尽到责任,致使源头管控失效,产生部分小区违建跟风、蔓延。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率。一是按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与编办、司法局、各镇执法办加强衔接,厘清执法职权和事项,加快综合执法领域执法权利下沉。二是发挥外部监管作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拓宽违建举报渠道,及时公布城乡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发挥违建治理的联动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住建、公安、水电气等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健全违法建设联合办案制度等系列制度,及时、快速传递信息,共享信息。二是加强综合执法部门与镇、社区、街道、居委会、小区物管的协作关系,发挥网格化监管人员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大宣传,增强市民法律意识。一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将城乡违法建设管控情况、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客观的展现在大众面前,让依法建设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将宣传教育融入执法过程。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违建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四)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按照《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即查即拆等方式控制新增违建。同时,将违建当事人信息纳入诚信黑名单。对陈量违建,按照住建部关于违章建设治理五年行动计划要求,按照“三个一批”(即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原则,采取集中排查、入户宣传、劝拆、强拆和助拆相结合的办法,对存量违法搭建进行强力整治。努力做到消灭存量、控制增量的总体目标。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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