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管理难度较大。部分镇乡人民政府对镇乡人民政府自身是项目业主单位肩负项目建设主要责任的认识有偏差,导致一些项目进度迟缓、资金报账缓慢。
三、2023年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把巩固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低保兜底等重点要点,继续保持领导力度、工作力度和政策强度,充分运用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统筹、强化培训、强化督导、强化落实,确保不发生1例非正常返贫致贫。压紧压实风险排查员责任,每月开展日常摸排;压紧压实行业部门风险信息推送责任,每月开展风险信息推送;密切关注涉贫信访舆情,每月更新关联监测数据;广泛开展宣传,每月收集群众自主申报风险信息;充分发挥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及时发现可能致贫返贫风险线索,严格按程序纳入监测和帮扶。
(二)做好社会扶贫工作。做好消费扶贫“天府乡村”品牌商标的申报和推广工作;接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各类媒体做好专题片、宣传片、高清图片的拍摄报送等工作;围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乡风文明建设”的工作总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着力推进乡村治理;同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中心工作。
(三)统筹谋划好乡村建设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办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建管并重、节约资源”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在行动上,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为目标,在重点任务上,稳步开展好“183”行动,在机制推进上,完善创新,保障乡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遂宁市新时代“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精品村建设相关工作。三是持续高效地推进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四川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目标任务,在确保信息准确的情况下,加大信息采集录入力度,力争高速高效地完成任务。
(四)扎实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与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的沟通协调,理顺项目行业主管、项目验收、结算审核等项目实施环节中的各项职能职责,提供全程跟踪指导服务,降低办理各项业务工作时的难度,促进后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