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2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落实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讲学单位和主讲人做好讲课准备。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不少于24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全县领导干部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结合分管工作职能职责,加强相关专业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内容安排
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讲学单位务必在会议拟召开月份的上一个月10日前将讲学提纲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报送至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由县政府领导安排学习其他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坚持与当前的法律法规热点工作、全县的重点工作、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
(二)各讲学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和职能实际精心准备、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务求实效。领学时讲清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具体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工作的建议,为县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原则上由讲学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主讲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主讲人,须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参照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做到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分钟;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各单位要及时将学法工作信息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
附件: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