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大府办函〔2021〕80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
复 函
民进大英总支:
你总支在县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行驶管理的建议》(第2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电动车保有量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操作简单、驾驶方便、价格便宜的优势成为大多数普通家庭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目前注册登记上户的电动车35952辆,其中标准电动自行车727辆、超标电动车35225辆(轻便摩托699辆),不符合登记上户标准电动车上万辆。
二、电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管理方面。驾驶人员未经过交通法规学习和专业驾驶技能培训,遵章守法意识淡薄,驾驶技能较低,普遍存在违法载人载物、随意掉头、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且行驶中声音极小、速度较快,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交通事故的30%以上,增大了交通安全管理难度。
(二)电动车技术标准方面。市面上现有的三轮、二轮电动车普遍超出国家通用技术标准,电动车出厂检验合格证五花八门,质量问题堪忧;部分电动车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无法上牌办证,更无法购买车辆保险,且购买电动车的大多数系低收入人群,一旦发生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无保险公司赔偿、车主无力赔偿,导致事故赔偿问题堪忧。
(三)电三四轮违规行驶方面。目前存在个别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客、拉客的现象。为了增加家庭收入,部分已上牌电三四轮车车主、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利用电三四轮车违规载客。
三、电动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电动车行驶管理,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
(一)加强组织部署,制定方案全力推进。为切实加强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今年大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大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整治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县公安局制定了《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规搭人、随意穿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交警部门制定了《开展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连续集中整治行动。
(二)开展整治行动,优化辖区交通环境。相关部门根据辖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及时调整勤务安排,早、晚高峰期在电动车流量密集的重点路段路口,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挡风罩遮阳伞、闯红灯、逆行、未按车道行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整治。期间,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7290起,暂扣违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35台,拆除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棚2160余个。通过持续整治,效果明显,我县城区电动三四轮车数量明显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数大幅下降。
(三)精心组织宣传,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今年以来,我县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关于整治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大英公安交警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印制相关宣传资料5万余份,利用违法处理、事故处理、执勤岗亭、车驾管业务等窗口设置宣传专栏20余处,引导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各级部门通过各级媒体、自媒体、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曝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0余起,发布宣传提示信息50余条,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面。盐井街道、经开区、各镇、县教育体育局广泛开展了电动车宣传教育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关于加强我县电动车行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采纳,认真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据《遂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依法对电动车进行管理,依法查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一)明确目标方向,确保整治效果。今年下半年,以县公安局牵头的“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规搭人、随意穿行集中整治行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7月30日,副县长苏中贵组织召开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对下一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上旬为集中宣传期,8月中旬至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至年底为长效整治阶段。
(二)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阶段,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组织安排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重拳整治突出问题、乱点顽疾,严格依法拆除电动车非法加装的装置,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威慑,力争取得更好的成效。其他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工作,策应执法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三)加强源头管理,消除潜在隐患。一是加强对电瓶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从监督生产厂家制造标准抓起,严格按照国家生产电瓶车相关规定,严把电瓶车时速、重量、载质量、制动等方面的技术质量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厂、销售,取缔非法生产和销售网点,保证市面上销售的各类电瓶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托电动车专卖店,主动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保险等各项业务,让广大车主在家门口就能轻松上牌,实现少跑腿快办事。三是劝导辖区电动车所有人积极办牌办证,履行安全责任,形成交警主管、社区配合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此复。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1388251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