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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峰镇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

2023-11-13 16:3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28| 评论: 0|来自: 玉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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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要负责人周明

职务: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玉峰镇党委书记

政府主要负责人袁增荣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办公地址大英县玉峰镇交通街16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职能职责

一、党委职能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和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分工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玉峰镇党委书记  周明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袁增荣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工作,负责镇域内总河长制工作。分管财政工作办公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佳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负责大小春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营管理(产改融合、土地流转等)、农业技术推广、撂荒地整治、新型经营主体、粮食安全、禁捕禁钓、粮食监测点、住户收支调查及农民增收、农机、畜牧等农业农村工作、统计(年报、蔬菜瓜果季报等)、移民、水利、气象、供销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党委副书记  陈元明:负责基层党建、依法治县、政协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  景宏负责组织、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彦龙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反腐败等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

党委委员、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周兆鑫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禁毒、防邪、消防、铁路护路、安全、应急管理、防汛减灾、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灭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等工作,协助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分管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刘昌林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武装、民兵、预备役、工程项目、招投标、招商引资、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发展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彦宇:负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依法治理、住建、农房、易地搬迁、土坯房整治、危房改造、村镇建设、国土、田长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林长制、征地拆迁安置、农村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人大副主席  苏静协助镇人大主席做好人大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商贸流通、场镇秩序、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蹲点负责团结污水处理站、玉峰污水处理厂、五方污水处理站、智水污水处理站,指导辖区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河长制、水源保护、工会、妇联、团委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副镇长  卢小艳:负责机构编制、政工人事、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基层治理、两项改革、保密机要、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巡察、政协、机关文电、信息、信息公开、档案管理、机关内务、地方志、文化旅游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基层党建、依法治县、政协等工作;协助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分管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罗超:负责便民服务、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卫生健康、退役军人、行政审批、基层组织建设、农民工服务、广播电视、科技、教育体育、电力、天然气、自来水、通讯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农民工服务中心。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除完成分工工作外,还应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环保等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和片区的工作领导与督导。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因事外出不能到岗,实行职位工作代理。周明同志与袁增荣同志相互代理,李佳同志与苏静同志相互代理,李彦龙同志与罗超同志相互代理,陈彦宇同志与周兆鑫同志相互代理,刘昌林同志与卢小艳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的同志同时外出时,由镇党委书记确定代理领导。代理工作只限于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资金、物资、重大工作安排等事项由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并报党委书记、镇长审定。

四、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焦钟培)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要工作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督办、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管理、群众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政工人事、机构编制、武装等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推进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巡察、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刘洋)负责辖区内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村)管理工作,指导、推进社区(村)自治、社区(村)服务和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培育、孵化、发展社会组织;负责居(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的以及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统筹建立行政审批办公室为后台、便民服务中心为前台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王杨)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调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应急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农村饮水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调处各类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究)负责辖区内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政府服务热线的交办、处理、回复工作;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负责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的布置、协调、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陈金凤)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及金融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委托代管社区(村)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鲁丽)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农作物经济、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辖区投资环境,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服务平台和政策、法律服务;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实施、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经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聂常容)负责拟订辖区镇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镇规划,办理规划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勘察、设计、监理、绘制红线图及开工放线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危旧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负责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罗超)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面向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党群活动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赵刚)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统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宣传,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指导辖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机构、农民技术员、群众性科技组织等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承担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屠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处置、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等涉农事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指导服务;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涵)负责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辖区文艺团体的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负责挖掘培植社区、小区文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方亮)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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