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财农〔2017〕25号和川残办〔2017〕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实际,经大英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金元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残工委同意,拟决定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大英县残疾人扶贫资金“股权量化”试点工作实施主体,计划投入残疾人扶贫资金15万元。
公示期为2017年2月20日至 2017年2月28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残联书面反映或致电0825-7821073。
大英县残疾人工作委员
2017年2月20日
按照川财农〔2017〕25号和川残办〔2017〕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实际,经大英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金元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残工委同意,拟决定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大英县残疾人扶贫资金“股权量化”试点工作实施主体,计划投入残疾人扶贫资金15万元。 公示期为2017年2月20日至 2017年2月28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残联书面反映或致电0825-7821073。
大英县残疾人工作委员 2017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