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用工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支持降低企业招工成本,现就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申请办理期限
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享受政策对象范围
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四、实施主体
申报企业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五、受理条件
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六、符合条件人员类型
1.新成长劳动力。指初次就业的16到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当年退役转业军人。新成长劳动力以在全国、全省社保库中申报补贴前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认定标准。
2.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信息系统V3.0数据库中最近一条经办记录为准,且必须在本次申请补贴的就业时间之前的一个月处于有效状态。
3.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七、申报过程
1.用工企业到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等资料。
2.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工企业申报,并在系统内关联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系统按业务校验规则通过后,建立申报材料电子档案。
3.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自主用工进行申请。
八、注意事项
1、请各企业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以表格形式报送本企业符合条件人数,以便我局统计上报申请补贴。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者失业人员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2、现场受理地点:大英县天星大道行政服务大楼一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1号窗口,联系人:卢燕,联系电话:0825-7881233。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