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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1-10 11:0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县生态环境局

摘要: {"原始ID":"2122e901b72d1969fd36f4548e2cadbd","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发布者":"县生态环境局","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英县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及灌区工程—大英县郪江隆盛镇长滩寺防洪治理工程

大英县隆盛镇

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处郪江流域,位于郪江隆盛镇河段,上起鸡公滩电站,下至沪蓉高速桥,河道全长2.03km,河道桩号K16+118~K18+15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护岸长度3.097km,穿堤涵管12座,梯步17座,位移观测点位8处。项目总投资4154.03万元,环保投资预计31.23万元。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过程应避免废水和固废入河对水质及水生生物造成影响;通过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密目网遮盖等系列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采用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撒播草籽等措施,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施工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喷雾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覆盖、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及车厢严密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四)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开挖料全部用于堤坝回填综合利用,无弃方,不设专门弃渣场,严禁渣土入河;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落实噪声处置措施。项目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噪声源、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安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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