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英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属二级国有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名,县属二级国有企业副总经理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县属二级国有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上一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2)国有企业人员报名须担任过央企、省属、市属国企相当于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担任过县(市、区)属国企副总及以上职务层次或担任县(市、区)属国企中层正职满3年;
(3)其他人员报名须担任过大中型企业副总经理及相当职务或担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满3年。
2.县属二级国有企业副总经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上一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2)国有企业人员报名须担任过央企、省属、市属国企相当于股级及以上职务层次满2年;或担任县(市、区)属国企中层满2年;
(3)其他人员报名须担任过大中型企业副总经理及相当职务,或担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满2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与聘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6点截止(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统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541360554@qq.com。材料包括:
(1)《大英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4)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5)与招聘岗位资格资历条件相印证的其他材料。
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展后续招聘工作)。如资格审查通过,将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领导管理、经营决策、应急处置、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创造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聘用考察
县国资金融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自动放弃聘用考察或聘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结果在“大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试用与任职
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属国有企业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根据不同岗位,完成考核目标的约15万元—25万元/年。
五、其他
(一)每名应聘人员仅限选择1个岗位报名。
(二)应聘人员须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写信息不全或信息错误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三)应聘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聘用)的,应及时报告,如因此对招聘工作造成影响的,今后将不允许其参加大英县县属国有企业的招聘。
(五)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企业有关人事纪律规定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大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5-78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