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大英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市局“1246”工作思路为基本构架,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贯彻落实县局“1573”工作思路,即坚持树立以民为本,以警为根“这一理念”,实施深化改革、智慧警务、枫桥公安、家园2020、作风治理“五大项目”,取胜捍卫政治安全、防范化解风险、打击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服务经济发展、夯实组织建设“七大任务”,实现稳定平安大提升、素质形象大提升、内外评价大提升“三大目标”,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三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大英县看守所,大英县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和大英县网络舆情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英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006.89万元,较上年增长4.81%。其中:基本支出3568.11万元,较上年增长1.71%,项目支出2438.78万元,较上年增长9.7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民警职工职工福利整体上涨,导致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略有增长;二是2020年县财政对公安专项工作保障力度加大,致使项目支出拨款较往年增长明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600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6.8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600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8.11万元,占59.40%;项目支出2438.78万元,占40.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6.89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长275.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民警职工职工福利整体上涨,导致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略有增长;二是2020年县财政对公安专项工作保障力度加大,致使项目支出拨款较往年增长明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6.8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315.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6.89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长275.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民警职工职工福利整体上涨,导致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略有增长;二是2020年县财政对公安专项工作保障力度加大,致使项目支出拨款较往年增长明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315.36万元,占8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13万元,占5.26%;卫生健康支出138.30万元,占2.30%;住房改革支出237.10万元,占3.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671.04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公安局民警职工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1.27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公安局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0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公安局警犬中心运行,维护以及警犬训练,给养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46.40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看守所、大英县公安局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费以及大英县公安局无毒社区示范创建及禁毒宣传工作等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33.15万元,主要大英县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和大英县网络舆情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日常办案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6.13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公安局民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07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公安局民警职工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3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37.10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公安局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8.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23.3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中省市县关于压缩“三公”经费改革后,各级削减不必要的公务安排,致使我局公务接待费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兄弟公安局办案、考察和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公安工作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随着社会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综合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种社会事件均对公安机关提高出警率做出了新要求,使公安局公务用车常年维持在一个较高的使用水平。
(四)大英县公安局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8辆,轿车35辆,中(小)型载客汽车3辆。
2020年,大英县公安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用于3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巡逻、处突等公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4.41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0万元,差旅费203.41万元。
(一)会议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大英县公安局贯彻上级减少“文山会海”精神,减少会议支出。
(二)培训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警犬中队成立以来,同时,上级机关对于新形势下各类案件事件的处理培训增加。
(三)差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35.61%,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差旅费支出增加,同时,预计2020年重点案件的办理也会大幅增加差旅费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无该项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20年无该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大英县公安局及下属大英县看守所等2家行政单位、大英县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和大英县网络舆情中心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3.3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4.49万元,减少0.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大英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安专用办案装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大英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大英县公安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补车管工作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