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16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0774号 | 马元伟、李春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同心路265号鑫城1号莊园13幢3单元4楼4号 |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903执1959号之二 |
2 | 川(2018)大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45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英支行 | 抵押权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