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校园宣传。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过春节”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意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安全知识,提升低碳环保意识。(隆盛初中、隆盛小学)
(三)源头管理宣传。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超市、商铺、库存地点的宣传(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市场监管所、中心社区、溪江社区)。
(四)场镇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点、音频播放、LED屏、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发放一封信等方式,组织社区干部、小组长、网格员、执法队深入居民小区、门面商铺等单元,“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宣传,严防严控燃放烟花爆竹(中心社区、溪江社区)。
(五)走村入户宣传。利用村社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坝坝会、公告、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组织村组干部深入农家农户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要求。禁燃禁放区内,做到政府通告贴到每个村,通告、一封信宣传到每一户。(各总支、各村民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烟花爆竹分管领导和环保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总支、中心社区、溪江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隆盛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时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纳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及时收集上报工作动态。
(二)加强协调联动。全镇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联络推动,充分发挥部门、总支、村(社区)和社会团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禁燃禁放氛围。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从2023年1月1日至2月6日,将每日工作动态反馈到镇微信群,由镇生态环境办收集上报,并于2023年2月6日下午下班前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环委办。
附件:1.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
府规〔2022〕2号)
2.致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3.宣传标语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