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省道209线大英段公路项目 | 路线起于大英县象山镇和绵阳市三台县交界处的既有 S209 线,止于大英县天保镇和安居区白马镇交界处 | 大英卓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原三、四级公路进行升级改造及局部路段路面改造,路线总长45.384公里。路线起于大英县象山镇与绵阳市三台县交界处的既有省道209线,经象山镇、通仙乡、蓬莱镇、天保镇,止于大英县天保镇和安居区白马镇交界处。 | 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保护生态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减少临时工程占地及耕地的占用;强化对动植物的保护;妥善保存路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层土,以便于后期用于植被修复;项目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加强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修复成效。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场地和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机养护废水等生产废水由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并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及时修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拌合站、预制场、弃土场等位置,尽量远离学校、居民点等敏感点;拌和站采取密闭拌和,沥青拌和设备配置消烟除尘装置,混凝土拌和配置布袋除尘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震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应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合理安排各类机械的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的情况。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定点收集,实行袋装化,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设置4处弃土场用于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废弃建材分类收集,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与建筑垃圾一道运至指定场所,不得随意丢弃。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跨越地表水体路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在林海大桥、青狮大桥桥梁下方设置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象山镇、蓬莱镇临近郪江黄颡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路段,临近郪江一侧设置栏杆、防撞墩等防护措施;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及其他危险品车辆的运输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