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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9-15 16:1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3| 评论: 0|来自: 大英经开区

摘要: {"原始ID":"83de8e12d42f4b1a89f8a70a2aa6d287","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经开管发〔2022〕4号","附件":[]}

 大经开管发〔20224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办、所、局、中心、中队、公司,红旗社区,各入园企业: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机制已经经开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915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退出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发展机遇,全面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实现融城发展、协同发展,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良性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把握工作重点

(一)抓准产业招商。围绕我县“3+3+3”现代产业体系,聚焦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以延链、补链、强链为导向,开展精准精细招商,加快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二)抓牢招大引强。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及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独角兽企业,实施“招大引强”战略。                 

(三)抓实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扩区拓园”工作,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强弱项、补短板,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有效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四)严格准入条件。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项目准入制度,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遂宁市“三线一单”中大英工业集中发展区(含经开区)分区管控要求。严格实行项目最低入园标准,不符合主导产业目录且不具备生态环保、节能降耗、应急安全条件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或国家、省、市明确的落后淘汰型产业项目,禁止入驻落地园区。

二、项目准入工作机制

(一)项目引进流程。按照“信息收集—项目初审—项目复审—协议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项目签约”的流程,有序开展项目引进工作。

1.信息收集:收集项目投资信息,由县商务经济合作局上报省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

2.项目初审: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筛选确定分管领域(行业)经济合作投资项目,组织安全管家、环保管家和相关部门从产业政策、投资方实力、投资产业、安全环境、经济效益、科技创新、集约发展等方面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对拟引进项目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通过的项目才可启动项目考察和商务洽谈。

3.项目复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审查《项目投资协议书》初稿。

4.协议合法性审查:通过复审的项目,由县司法局对《项目投资协议书》进行合法性审查。

5.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已通过合法性审查且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须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且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7.项目签约:《项目投资协议书》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投资额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通过部门会签并按程序报经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和县长审定后可以签约;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可以签约;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且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项目,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方可签约。

(二)项目审批程序。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梳理项目公司开办、立项、用地、规划设计、安全、环保、能评、施工许可、验收、产权办理等事项所需的资料清单,制定《建设项目许可承诺表》,在项目签约入驻时一次性告知投资者,建立并实施“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机制。

1.一份文件启动工作。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作为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公司开办、选址、立项、用地、安全、环保、能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的依据。

2.一张表格容缺承诺。项目业主按《建设项目许可承诺表》对项目安评、环评之外的审批事项作出承诺,待项目规划方案通过评审、第三方机构出具审图报告并完成备案、项目业主依法缴清相关规费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由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业主需在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承诺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3.一枚印章并联审批。县行政审批局设立经济合作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一窗接件、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证”原则,全程开展帮办服务。

4.一套资料合并验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联合竣工验收,完成项目投产准备。

三、项目退出工作机制

在项目招商引资协议和土地出让公告及合同中明确项目退出机制。

(一)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办理企业相关行政许可、未能通过环评、安评等,导致项目搁置和项目未按约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

(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未达到环保或安全相关要求,对周边企业(居民)生产生活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并在环保、安全等部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整改达标。

(三)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企业项目按约全部投产之日起3年内,项目土地未开发利用或厂房闲置面积超过规划审定通过面积30%以上。

(四)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投产之日起5个完整纳税年度内连续2个纳税年度没有达到项目税收强度约定。

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出现,视为企业违约,大英经开区有权向企业发出解约告知书以解除协议,并取消给予企业的一切优惠政策,企业须在大英经开区限定的时间内退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补助。若项目用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大英经开区则按照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支付的土地款回购土地使用权。企业应在接到解约告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大英经开区提交项目处置方案,并在处置方案提交之日起1年内完成处置;逾期未完成则交由大英经开区处置,处置款项在用于清偿企业该项目全部债务后,若有收益,归企业所有。

该解约告知书到达企业即产生解除效力,由此给大英经开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企业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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