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经核实,截至2023年9月27日,大英县有以下车辆(具体见清单)《道路运输证》逾期超过1-180天未进行审验,请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于2023年10月25日前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审验,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车辆,平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二、逾期超过六个月被注销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大英县地方海事处业务大厅 0825-6803113
附件:大英县超期(1-180天)未审验车辆明细表(截至2023年9月27日)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大英县超期(1-180天)未审验车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