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293号
县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1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如下(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到资金后,根据山洪灾害避险搬迁任务数以及相关规划,统筹安排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确保完成山洪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二、根据《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29号),同步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执行中需调整和完善绩效目标的,应按程序报批。
三、请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29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