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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提前批)安排和实施的函

2023-2-3 17:2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县财政局

摘要: {"原始ID":"9380df730bb24e7a20041cf068d1058e","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发布者":"县财政局","文件编号":"大财函〔2023〕13号","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3/10/09/dc3f5f70-85f3-41bb-b43e-54b52dd91784.docx","Name":"附件.docx","Filetype":".docx"}]}

大财函〔2023〕13号

各相关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2023年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大府函〔2023〕20号),现将2023年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和项目(提前批)实施情况函告如下。

一、中央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

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36规定,不得擅自调整资金用途和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织项目验收

(二)各相关单位收到资金安排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要在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留存影像资料。要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招投标和开工建设,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成

(三)加强项目建成的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切实管护好项目,保障人民群众效益,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达效

 

    附件:大英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提前批)安排表

  

 

 

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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