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省、市综合督查(6月1日至7月15日)。做好接受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对我镇辖区、企业开展的综合督查工作。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及部门综合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省、市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及企业要全力做好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检查措施
(一)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监管实际,认真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有针对性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工作时限、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等要求,严格按照各时段任务要求,确保大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覆盖至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
(二)条块结合全面检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条块结合、全面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管行业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从“块”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定期组织开展督导。镇安办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在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开展“回头看”,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我镇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工作整体部署和统筹推动,下设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推进工作落实。按照县上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三个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全面推进工作落地。
(二)加大考核力度,严肃责任追究。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将把大检查工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逗硬扣减相应分值。对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提请党委政府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属地与行业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加以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成果。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每月向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报送开展大检查工作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