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统计局
关于建立县统计局联系督导镇乡(园区、
社区管委会)、“四上企业”统计工作制度的
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经调队,综合统计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严肃统计纪律的通知》(川委办〔2016〕30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市统计局联系督导区县(园区)统计工作制度的通知》(遂统计发〔2016〕22号)精神,决定建立县统计局联系督导镇乡、“四上企业”统计工作制度,由县统计局班子成员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分专业联系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四上企业”(联系名单附后)。联系人员要主动加强与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四上企业”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四上企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调研了解经济运行情况,每季度2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县统计局综合股。
附件:县统计局联系督导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四上
企业”统计工作名单
大英县统计局
2017年2月9日
大英县统计局办公室2017年2月9日印
附件
县统计局联系督导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
“四上企业”统计工作名单
序号 | 联系领导 | 联系股室 | 联系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 | 联系“四上企业”及其他 | 备注 |
1 | 岳爱华 | 贸经与社会事业股 | 通仙、文旅产业园、城东、城西 | 全部贸经、重点服务企业 | |
2 | 但志军 | 农村经济统计股、经调队 | 农业产业园、蓬莱、隆盛、回马 | 两大收入调查户、畜禽监测、粮食监测 | |
3 | 陈军 | 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 | 天保、金元、卓筒井、河边 | —— | |
4 | 岳薇 | 工业与投资统计股、统计计算中心 | 工业集中发展区、玉峰、象山、智水 | 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建筑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