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 指保障委员通过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开展协商等方式参政议政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县政协信息宣传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奖金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中国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协机关党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政协机关退休老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职工临聘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职工临聘人员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