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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英县象山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8-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象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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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府发〔2018〕24号                     签发人:陈建平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英县象山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工作组、镇直部门: 

《大英县象山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大英县象山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体系,畅通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渠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根据大食药安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象山实际特制度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为抓手,通过建成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强化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普及科学饮食、合理用药知识,倡导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药安全监管,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建设标准

结合食品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根据市、县相关要求,按照六有建设标准(有宣传计划、有固定宣传场所、有兼职宣传员、有科普宣传专栏、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统一标识牌、有宣传活动内容记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的建设。

三、建设原则

(一)科学布局。本着布局合理、因地制宜、现代实用、方便群众的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六有标准设立科普宣传站,搭建宣传服务平台,满足公众对饮食用药知识需求,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使广大农村群众从中受益。

(二)联动协办。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不仅需要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更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协助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中小学、镇卫生院等单位,要结合实际规划,设立科普宣传站,结合药学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宣传,为更多的农村群众服务。

(三)注重效果。结合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精心编排宣传内容,发放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解答公众咨询,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增强趣味性,体现针对性,突出实效性。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日-5月30日,成立镇领导小组,制定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并确认创建站点。

2.实施阶段。2018年6月1日-10月31日,指导站点开展硬件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围绕创建要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评估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15日,对站点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

4.完善阶段。2018年11月16日-11月30日,站点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5.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上报工作总结、创建相关影像资料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是全国科普宣传教育中的项目之一,是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夯实阵地基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

(二)加强宣传,悉心指导。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的功能作用,指导科普宣传站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以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真相误区解读、法律法规知识、监管工作成效等为重点,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借助志愿者、执业药师等社会资源,经常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科普宣传活动。探索创新宣传方式,用公众熟悉的语言,与民风民俗关联,增强感染力、吸引力,让群众爱听爱看爱参与、易读易记易上口,提高宣传实效,把科普宣传站打造成我们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三)完善制度,落实保障。为确保本次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顺利开展,镇人民政府拿出专项经费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在制定计划、拟定建设方案的基础上,要明确科普宣传站管理规范、工作职责、人员业务培训等制度,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定期更新专栏内容、宣传图片等资料,定期组织知识讲座、法规咨询,确保科普宣传站管理有序,活动正常开展,为其良性运行提供长效保障。

  大英县象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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