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类)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搞笑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0.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24.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5.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6.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回马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大英县回马镇人事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以及,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 ,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人员概况。回马镇人民政府现有40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37个,机关工勤3个,在编人员数33人;人事服务中心现有24个编制,其中事业编制24个,在编人员2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回马镇收入预算合计11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48万元,项目支出302.7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回马镇支出预算合计11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91万元,占26.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7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万元,占5.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5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5.33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479.30万元,占41.41%;住房保障支出37.29万元,占3.21%; 8.其他支出237万元,占20.52%。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是根据单位人员支出,经费开支等合理编制的,由财务人员负责编制预算。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保障辖区内各方面健康发展等先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回马镇部门预算执行良好,压减人员公用经费5%,项目预算精准高效,进度较快,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2、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回马镇“三公经费”共支出0.58万元,仅占预算19.49%。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三)综合管理情况
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县国资局要求实行月报,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实施计划,制度了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等制度,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四)整体绩效
1.脱贫攻坚再战再胜。2018年全镇共脱贫83户235人,新龙桥村摘帽,现已顺利通过市县验收。7月成功承办遂宁市迎接甘肃省天水市脱贫攻坚考察团现场考察工作。完成55户167人的易地搬迁搬迁项目,现已陆续入住,对旧房的拆除和复垦正有序推进;全力推进扶贫产业发展,今年已新建产联式合作社8个,新龙桥村发展米枣产业260余亩、发展刺梨产业200余亩、发展生态养虾项目100余亩;小额信贷资金已贷款75户1047.68万元;狠抓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共开展专项督查3次,通报问题村次18个,督查问题整改22个。
2.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年共新增低保对象30户40人;新增五保16人;新增困境儿童6人;新增高龄老人159人;落实医疗救助205人次,救助金38.151万元;落实临时救助685人,救助金33.868万元;全镇出生人口313人,其中符合政策生育30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7%,出生率7.65‰,死亡人口229人,死亡率5.6‰,人口自然增长率2.05‰,综合节育措施率达93%;社会保障不断完善,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545人,每月发放养老金54.006万元;农村劳力转移输出1.64万人,新增就业463人;全力打好防控“非洲猪瘟”战役;工会、共青团、统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3.安全稳定和谐平稳。积极推动“平安回马”创建工作,全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解民间矛盾纠纷,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受理县委书记和县长信箱3件次、人民网3件次和四川省网上信访系统16件次以及其他信访5件次,群众来信来访14件次,共计41件次,调处41件次,调解成功38件次。截至目前,办理热线工单999件次,回复率98%,回复满意率90%,群众满意度普遍较高。全力以赴做好了“7.11”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测、治理力度,确保了辖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生态保护扎实推进。严格按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切实推进整改进度,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改任务,规定整改工作完成时限。坚持对全镇重点企业开展不定期检查;推进河长制开展,监督各村级河长定期巡河,并认真登记排查工作做好巡河河长日志;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掌握各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置情况;全面深化秸秆禁烧工作,找准重点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加强秸秆焚烧的执法巡察,做到发现一起,制止、扑灭一起;进一步健全了生活垃圾收运体制机制,共修建垃圾中转站1座、垃圾收集房38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回马镇人民政府总体收支基本平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财务收支,上半年经大英县第七巡查组严格审查,对近年回马镇财政执行情况表示认可。三公经费管控合理,无小金库,无违规发放钱物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97分。
(二)存在问题。2018年以来回马镇共实施了三个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项,三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监理等前期费用共计31万余元,由于财力有限,支付存在一定压力。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增收节支,提高服务水平,管理能力,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2
2018年回马镇革命老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扶贫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县财政局2018年下达了革命老区专项资金,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新龙桥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便道修建,新建水渠、蓄水池,着重解决群众出行难及农田生产灌溉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新龙桥村人民的生活环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新龙桥村属于旱片死角、省级贫困村,共有农户278户,耕地面积987亩。目标为完成新龙桥村革命老区建设项目4个,预算指标安排资金50万元,其中新建生产便道400米,新挖水渠700米,新建蓄水池两口。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7号,新龙桥村召开村民议事会,对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进行民主议事。
(二)实施阶段:整个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由镇政府负责,村两委监管,明确专人依据预算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督,严格责任主体,发挥其最大效益。
(三)验收阶段:整个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12号开始施工,2019年5月底全部完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现场负责人进行阶段性的督导和检查。项目竣工后,由部门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以确保项目质量。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已完工3个项目的验收检查,项目质量全部合格。生产便道的修建,解决了村民出行的问题,有效地提高农民经济效益;水渠、蓄水池的新建,增加了灌溉面积,使得沿线农田生产效益提高,粮食产量及蓄水量增加,进一步保障人畜饮水。通过对村民进行走访,其对所建项目表示满意,切实的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绩效分析
1、政策决策
新龙桥村距离回马镇9公里,属于旱片死角、省级贫困村,共有农户278户,耕地面积987亩。新龙桥村交通不便及常年缺水,十分必要新建生产便道及水池。
2、过程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资金去向明确,票据齐全,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3、资金绩效
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革命老区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项目按期完成有效改善了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收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地的100%。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收益群体满意度100%。
四、存在主要问题
管理长效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加大对老区农村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构建一个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长效机制。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对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