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及部门综合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省、市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全力做好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考核问效。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顶格处罚。安全部门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规范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氛围。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一手抓问题隐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确保信息数据报送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