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司法局关于增加法律援助预算经费的请 示县人民政府: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提升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受援范围,确保做到应援尽援,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四川省司法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 <四川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文件,明确的“市(州)、县(区、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在不低于上年度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应不低于上级转移拨付的50%”的要求以及《县政府五届7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的“县财政局要按上级要求足额匹配法律援助经费,并逐年增长”的指示精神,特请示县政府增加2017年法律援助预算经费4万元(2017年中央和省补助大英县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为1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10万元,省级预算9万元,县财政预算6万元),并从下个年度开始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否,请批示。附件:1.四川省司法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 于下发 <四川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 知》 2.县政府五届7次常务会议纪要 大英县司法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