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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行业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2020-3-18 11:32|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d6ee1dffad624084bdcbe3294f76b1ae","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业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县农业行业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县农业行业消防安全持续稳定。

二、组织结构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骆跃华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徐同同志为副组长,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英县农业农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由分管领导徐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胡艳萍、谭伟为工作人员,负责资料上报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8日)。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专题安排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3月20日)。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行动,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跟踪督查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31日)。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在县农业农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相关职责,开展行业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督办处理。在元旦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大检查、大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全省冬季火灾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1.加强办公区域、住宿小区等重点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用电线路有无老化等现象;农机作业时是否存在引发火灾源;检查消防栓等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灭火器压力是否在有效范围内,消防物资是否配备齐全等问题。(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办公室)

     2.开展农资(兽药)经营场所火灾防范检查。加强农资(兽药)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及农资(兽药)储备库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及农资(兽药)储备库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用电线路有无老化等现象,检查消设施是否齐全,是否配备灭火器,且压力是否在有效范围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与农用物资混放等。(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生产发展股、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

     3.开展农村沼气火灾防范检查。加强沼气生产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沼气工程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灭火器是否在有效压力范围内,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用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有醒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沼气工程重要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治理股、县农能办)

      4.开展畜禽屠宰场所及涉农企业火灾防范检查。加强畜禽屠宰场所及涉农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畜禽屠宰场所及涉农企业电气线路、锅炉、液氨设备等重点部位、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生产发展股)

(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配合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和宣传。

      1.积极开展专题教育培训,介绍《办法》的拟制背景、过程、亮点以及对消防工作带来的影响变化等,大力开展社会面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办法》的主要内容,确保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2.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消防法治讲堂,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剖析消防执法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履行消防法定职责。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大力开展消防法普法宣传,推动消防法、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内容普及,提高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消防法治观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实践,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本领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完善股室站间信息互通、商讨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开展本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本管辖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单位在检查、督查或日常工作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及时督促企业隐患整改。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在2020年3月25日前将各行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送至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局办公楼B区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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