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全县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村金融服务紧密相连、相互促进,努力在供销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中探索有效路径,县供销社立足大英“三农”发展实际,积极与县内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一是建设生产服务平台“夯基”。坚持供销经济合作属性和服务“三农”的发展定位,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采取县社全资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组建镇级供销、村级供销和以农资供应、农村财会服务、土地托管为主要业务的社有企业,广泛吸纳农民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努力建立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组织,并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打造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截至目前,新建重建基层社18个,建成玉峰、隆盛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2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78家。
二是强化社会化服务“提质”。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基层社积极参与做好农资集采集配,支持社企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机播机收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有效保障了全县大、小春粮油作物播栽及田管农资保供和物价稳定。今年1—8月,供销系统组织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开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化管理260余户,实施土地托管服务面积6000余亩,供应、配送化肥、农药、种子等重要农资7500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经营行为和“天府粮仓”建设、促进粮油增产增效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三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强社”。加强与县内金融机构--大英农商银行合作,探索建立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立足基层社和社有企业服务全县“三农”发展中的金融信贷需求,以生产基地规模、农资供应配送体量、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面积、农产品销量等为基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引导金融下沉服务,加大金融授信和无抵押信贷投放,积极支持基层社及社有企业扩大服务“三农”发展。截至目前,会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信贷专业服务指导9次,对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开展授信500万元,发放信用贷款13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基层社及社有企业的农资淡储旺供和农机购置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