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垛与垛之间应当留有一定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1、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垛与垛之间应当留有一定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