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上“权责清晰、运行高效”。一是整合镇交管办、路长办、公路管养机构职能,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实行“县级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参与、乡镇政府主抓、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依次设置县、乡、村三级路长、警长、路管员,做到“村村有路长、路路有人管”,农村公路得到有效保护;二是以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为抓手,完善科技治超系统、配置旁道防逃逸系统,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三是以畅通公路为保障、安全责任为意识,完善县域内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设施。2016年至2021年投入资金3700余万元,对全县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的高崖高坎、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增设路侧护栏190余千米、各类交通标识标牌700余块、危桥改造20座,已实现国省县乡道路安防设施全覆盖。2022年以通客运、通校车等路段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267公里,完成投资3500万元,实现通客运、通校车等村道安防设施全覆盖。2023年按照“安全至上、因地制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再次投入资金1500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