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阵地建设,筑牢调解“硬支撑”。指导规范化建设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07个,实现全县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创新推出妇女儿童“微服务”,推行“等级调解”,推动“霞姐调解室”“陈绍蓉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扎根基层。按照“一所一特色、一所一亮点”工作思路,打造“小盐驿站”“妇女微家”“商事纠纷服务室”法治品牌3个。
二、加强资源整合,优化调解“服务队”。在村(社区)在职干部、后备干部、“法律明白人”和积极参与调解的党员中推选村(社区)人民调解员938名。吸纳片区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工作人员65名充实镇(街道)调解队伍,推动调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印发《2023年人民调解培训实施方案》,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县人民调解培训28场次,累计培训人民调解员500余名。
三、创新调解模式,夯实调解“软实力”。创新推行定性定员、初访初调、协商调处、回访督查“四步走”调解法,对受理的矛盾纠纷灵活运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等方式,进行分类调解,事后及时回访,适时宣法,确保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运用该模式调解矛盾纠纷650件次,调解成功649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