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通过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12日16:00前,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地址:天星大道行政服务大楼512室)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3:1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除外),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0月17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审核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24:00前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 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 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 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教师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其他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29日(星期天)。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
6.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在四川省乡镇及村(社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考核合格的,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经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加分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