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4.28万元,占6.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服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03.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服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0.2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公务接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服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购买。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
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4.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7.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9.6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6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46.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计划、公务接待23.7万元(其中包含下属事业单位接待办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均未安排,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动。
县委办公室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办公室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3万元,差旅费4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无增减。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委办公室及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委办公室及下属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委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 2023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县委办公室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服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服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服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
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
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
存的住房公积金。
15.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