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开展技术中心和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布局优化调整,牵头工业产业及项目准入工作。推进工业规划衔接和产业合作、产业承接转移工作。牵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推进工作。负责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相关服务和监测运行分析工作,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推进工业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信息化和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土地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9.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规范性文件。监督企业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监督全县食盐储备。依法依规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盐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盐业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工作,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牵头负责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小企业创业、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协调和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等活动,负责地方产品推广使用。
11.负责对全县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工作。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民爆行业监督管理。
12.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负责信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指导企业信息化、物联网建设。
13.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4.组织推进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工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全县通信保障协调、应急工作和通信市场的监督管理。
15.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助做好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军地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6.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7.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8.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19.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科研诚信建设、科技统计。指导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20.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各类科研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21.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22.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调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23.拟订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组织实施引进外国人才智力计划,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全县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25.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织工作。
2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规范和考核体系。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应用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
2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
2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9.承担县军民融合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1.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班子、强队伍,坚守政治使命担当。一是狠抓学习教育,砥砺初心使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学习教育“见实效”。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提升政治自觉。高压推进“排整提”专项行动,深入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全力提升履职担当能力。三是狠抓干部管理,增强队伍能力。把干部的储备培养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抓储备、强历练、重使用为具体抓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经科队伍。
2.抓落实、促发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工业经济稳步增长。全县94户规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90.38亿元,同比增长15.68%;工业投资85.38亿元,同比增长12.5%;技改投资57.82亿元,同比增长13.9%。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7.4%,居全市第一。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家。二是科技创新成效显著。新增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县创新创业智造产业孵化中心被评为2020年度A类优秀孵化器,并被科技厅作为“国孵”推荐至科技部。建设并运行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三是城市创建助力添彩。统筹协调5G规划布局,强化集约建设和资源共享,建成5G基站150个,实现城区、各场镇5G网络连续覆盖。加快农村光纤网络升级改造及4G网络深度覆盖建设,建成4G基站106个,敷设光缆516公里。完成城区37个老旧小区强、弱电改造任务,做到管线安装规范、整齐有序。四是安全环保局势稳定。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大力培育资源循环、节约型经济,飞亚动力、久大蓬莱盐化等12户企业完成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宏润渝能成功创建为“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五是脱贫成果不断巩固。选派一名党员干部到金元镇金河湾村担任第一书记,支持资金3万元用于联系村产业发展。组建大英县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通过开展线上技术咨询、现场指导、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户种养殖技术水平。六是疫情防控有序开展。制发《大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系统食品加工企业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英县经科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工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3.抓党建、严底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定期主持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