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2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审判人员经费。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救助金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6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费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8.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各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2.3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4.5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各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7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法院办案人员来我院办案开庭、接受其他法院人员来我院考察及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8辆、小型客汽车2辆,特种车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过路(桥)、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3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0.3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增长278.73%。主要原因疫情影响,2021年培训计划大幅度减少,根据2022年部门工作需要做出调整。
(三)差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大英县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4.02万元,上升24.78%,主要原因是非定额公用经费-食堂费用纳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本部门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讼执行活动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如我院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