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 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职能简介
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
(二)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重点工作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607.3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7.23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及课后延时服务费未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607.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3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60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3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607.3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7.23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及课后延时服务费未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607.3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7.23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及课后延时服务费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42万元,占77.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6万元,占10.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2万元,占4.80%;住房保障支出45.01万元,占7.4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7.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6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计划内公务接待。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万元,其中: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3万元,差旅费5.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大英县玉峰镇五方小学校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