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评价方式 | 评价属性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整体评价 | 样本评价 | 定性评价 | 定量评价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70分) | 目标管理(30分) | 目标制定 | 15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3.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 √ | √ | √ |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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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现 | 15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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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20分) | 支出控制 | 5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5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2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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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置 | 10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10*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3.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时,得满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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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度 | 5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1、2、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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