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包括村级运行维护资金、村级经费及村干部报酬等。
3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的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费用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管理(款)安全监管(项):指在监管安全支出。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归属上述费用的支出。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