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3万元,比2021年减少3.94万元,减少7.05%,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控制没必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它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统计部门拨款。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指用于统计管理(执法)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指用于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用于全县粮食监测、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 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例如:统计教育及劳动力调查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用于临时性的涉农统计调查支出,例如:全国脱贫攻坚调查等。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