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事业运行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综合业务费用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指事业单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费用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