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依法治县、信访维稳调节、村建制调整优化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支出、群众艺术馆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 指用于武装基层工作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支出、群众艺术馆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任村干部离退休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1.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22.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政府城乡环境整治。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办公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