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隆盛镇日常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4万元,其中: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1.5万元,差旅费1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培训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隆盛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7.2万元,下降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隆盛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安可电脑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隆盛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隆盛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2368.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6个,涉及预算1073.499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199.05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