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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

2023-3-10 16:1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096abf38a2094fcbb0c3e65c1d4f229a","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9291263490202861.xlsx","Name":"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Filetype":"xlsx"}]}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万元,主要用于八一、春节慰问和双拥工作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8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服务站工作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涉军维稳、光荣还乡、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7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工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与2022年无因公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和运行维护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2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1万元,差旅费16.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光荣返乡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现场会、座谈会等无增加计划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12.7%。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人数和次数有所减少。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30.9%。主要原因是出差人数和次数有所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大英县退役军人局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7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单位名称』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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