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规划。二是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组织开展2轮县委常规巡察;谋划好巡察“回头看”;积极做好上级联动、提级、交叉巡察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问题销号和成效评估等制度,推动落实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四是切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五是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实践探索信息化运用的方法路径,以信息化促进巡察质效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办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县巡察工作信息保障中心,共有部门预算单位1个,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行政在编人员16名(其中1人2023年纳入县人大部门预算),事业在编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巡察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432.1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3.7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34.89万元及将基础绩效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收入预算432.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89万元,占8.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22万元,占91.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支出预算4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2万元,占68.79%;项目支出134.89万元,占31.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