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回马镇蜀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个专业合作社:
本局于2023年依法对大英县回马镇蜀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个专业合作社作出询问通知书,因相关专业合作社未开展经营活动或通过联系方式无法查找当事人,依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大英县回马镇蜀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个专业合作社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内容是: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事宜,请你单位于2023年9月12日18时00分前到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你单位的资质材料和相关身份证明;
2.你单位近两年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和经济交易等相关材料;
3.其他你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据和执法人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213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唐亚光 联系电话:0825-7801713
联系地址:大英县万福街69号
附件:大英县回马镇蜀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个专业合作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