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14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大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994号 |
四川大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大英县蓬莱镇江西路生态紫轩1号楼3楼2号 |
根据四川大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筒井支行的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