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人大事务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群众团体事务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