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处置机构改革“后遗症”不力。
(14)下属事业单位未正常履职。下属事业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自2021年6月成立以来,未细化职能职责,未正常履职,16名事业编制人员全部被分派至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从事其他事务。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同步推进。落实县委组织部召开的机构改革推进会精神,在改革过渡期间将所有机构编制、职能职责、人员人事、职级职称晋升等相关事项全面冻结,与上级整体改革要求同步推进。二是加强考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述职汇报、民主测评等形式,评选出领导干部优秀等次1人、干部职工优秀等次2人,称职(合格)等次20人。
(18)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19—2022年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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